蘭州窗簾布藝防火阻燃劑可廣泛用于各種棉、麻、毛、混紡、化纖紙張、膠合板、纖維板等材料的阻燃處理。經處理后的物品不變形、不變色、不反潮、手感好,不改變其物化性能,不留阻燃后的痕跡。特別適用于賓館、飯店、歌舞廳、影劇院等公共場所的裝飾、裝修阻燃處理。經過阻燃劑處理可達到國家要求的B1級標準。
二、產品技術指標
1、外觀:無色、無沉淀、均勻透明液體。
2、PH值:6≦PH≦8。
3、固體含量≧16﹪。
二、使用方法蘭州窗簾布藝防火阻燃劑
1、 浸漬法:將待處理的易燃材料浸漬入阻燃劑中,浸漬的時間視浸入程度而定,然后取出軋凈,反復2~3遍,**后烘干或晾干即可。
2、 噴涂法:對不易浸漬的大件,如在大型窗簾、舞臺帷幕等,可以用噴霧器或霧狀電動噴霧器直接將阻燃劑均勻噴涂于材料表面,要求噴霧保持均一,而且必須濕透,待材質吸附干燥后可噴涂第二遍及第三遍,以取得**佳的阻燃效果。(注:處理膠合板等木材物質需噴刷2~5遍,間隔1~2小時。)
三、包裝及貯運:
包裝:采用塑料桶包裝,每桶凈重25kg。
貯運:貯存溫度宜在0℃,可按照一般物品運輸。
有效期:十二個月。